什么是套内阳台?
关于套内阳台面积怎么计算,各地有各地的标准或规定,但大多大同小异,下面以广东、江苏为例加以说明: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条文解释中第6条规定: “6.0.17建筑物的阳台,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单独计算。” 第6.0.18条规定:“建造在建筑物上层与室外地面直接接触的平台称为阳台。”
由此可知,如果某建筑的上层有一个平台与室外地面直接接触的,那么无论它是不是封闭的,也无论它是否具备阳台的使用功能,均应将其按阳台面积计算全部建筑面积; 如果该建筑上层的平台是封闭的(即不具备阳台的功能)且不能直接与室外地面的,则不应将这样的区域按阳台的面积计入建筑面积! 江苏《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9) 2009版江苏省计价规范第4.8.1条对阳台是这样定义和计算的: 4.8.1 阳台: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设施。由底部承重脚手架与建筑物主体的连接构件组成的架空层,底板及悬挑梁、脚手架等均属于阳台结构组成部分,应视为阳台的底座或底板,并入相应的阳台面积计算。
从江苏计价规范的上述定义可见,凡底板及悬挑梁都属于阳台的结构范围,应将整个阳台的面积都计收入建筑面积中去。同时,对于阳台的划分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以封闭与否来区分半围合式、全围合式的封闭式和不封闭的敞开式;另一种是以是否具有使用功能的“功能分区”来确定生活阳台、休闲阳台。 广东省定额计价通用图集DGZ01中对阳台这样释义: 以墙为界,外墙上的挑窗和门,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三分之一计算建筑面积;
室内阁楼中的阳台,不论封闭还是敞开,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以柱为界,单排柱(包括装饰柱)外的阳台,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的檐廊,按檐廊净宽度的二分之一,进入檐廊的门窗洞口两侧墙体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无顶盖的檐廊,不计算建筑面积。 所谓“套内阳台”是指封闭形式的阳台——全围合式的封闭式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