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加盖违法吗?
不违法,但是加阳台是违规的。因为根据相关规定,房屋建筑外立面的外立面部分属于小区公共部位,未经业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同意,是不可以私自改变的。 因此,在物业允许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改造的;如果物业不允许或者没有经过业主大会决定的话,则不可以改造。
1、违章搭建不仅影响城市美观,还会带来其他安全隐患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说,阳台本来就是属于业主的合法空间,所以业主们对于自己的阳台有完全的决定权与处置权。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加阳台”都合适! 有些“加阳台”可能涉及违建哦~毕竟不是所有小区的物业都是同意住户“加阳台”的操作的! 而且除了物业以外,有些地区甚至还需要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才行呢! 2、关于“违章搭建”的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所以简单来说就是“未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建设的行为即为违法建设行为”!
3、哪些情况算是“违章搭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章搭建一般指在依法批准的建设项目以外的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都属于违章搭建范畴,主要包括如下几类:
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内容施工的在建建筑;
②临时建筑延期使用又未按期自行拆除的;
③利用建筑物外墙悬挂宣传品、堆放物料等改变建筑物立面用途的建筑;
④在屋顶擅自增设建筑物、构造物或在非承重结构上安装太阳能装置;
⑤将阳台改为厨房、卫生间;
⑥在公共通道、公共场所和楼道内擅自搭建建筑物及堆放杂物;以及未经批准擅自改建、扩建、翻修住宅等行为均属违章搭建。
4、“违章搭建”会受到什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对尚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证的建设进行行政处罚时,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对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并且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未按规划条件建设导致建筑物、构筑物不符合规划要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根据《广东省城乡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屋面、墙体以及公共设施上乱搭、乱贴、乱挂;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面、公共楼道、人行道上擅自安装、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和灯箱、牌匾、横幅、标语。违者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的,依法代为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