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板砖坏了找谁?
一、在质量保修期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了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最低年限是5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保修最低年限是为2年。保修期的起始日是自交付使用之日所起算的。在保修期内,建筑工程由于室内墙面、顶面渗漏或开裂的,业主应当及时向物业公司申报,物业公司应当依据其与建设单位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有关约定,转告原施工单位进行维修,不得推诿。该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拒绝维修或者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不维修的,经建设单位同意,物业公司也可以委托他人维修,所需要的费用由原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承担。业主也可以自己委托他人进行维修,向物业公司提出费用在维修费用中扣除的请求,物业公司应当支持。相关法律法规也有类似的规定,如《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
二、在质量保修期外,即经过该地规定的住宅工程质量保证期限,住户认为因房屋建筑质量造成的损坏,应先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维修(当然,房屋建筑存在明显的质量缺陷,住户可以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或者建设单位直接投诉)。如果是由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造成的,可按规定支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