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算低层还是多层?
我们通常把建筑底层高度低于或等于6米的住宅,定义为“小高层”;而大于6米但小于10层的住宅定义为“中高层”(这里把高于10层的住宅定义为“高层”) 由此可知,小高层属于“多层”范畴。
别墅应当被定义为“多层”建筑,而不是“低层”或“高层”建筑。 从土地利用率角度看,“小高层”优于“别墅”。由于“别墅”多为独栋形式,用地宽度受限,在同样占地面积基础上,能建更多层数的房屋;而如果采用“小高层”形式,同一块用地就可以减少很多栋楼,显然是对土地资源的一种浪费。从这点来看,为了追求居住舒适度“别墅”比之“小高层”更合理一些。 但如果考虑到建筑密度、绿化率等指标,“别墅”就毫无优势了。相比“小高层”,“别墅”的建筑密度和容积率都较低,但却需要占用更多的土地资源。“别墅”的公共配套设施如学校、商店、医院等也相对较少。所以,无论从哪个方面看,“别墅”都不及“小高层”那么“合适”。 在城市规划中,对不同性质的土地运用有不同要求,比如商业服务用地就必须限制建设高层建筑。因此有些城市就把“别墅”给禁了——既不能满足高端人群对低密度居住环境的诉求,又没有考虑到低收人人群对住房的需求。这种做法有失偏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