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别墅要什么手续?
1、选址:在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且尽量靠近村庄中心。若要在乡村用地外建设,则需要办理农转用审批和供地手续。
2、设计:自行设计或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设计应符合地区风格特点,并满足结构安全、防火防盗等基本建造要求。 提供效果图以便报批。
3、报建:设计方案确定后,即可开始施工前的报建工作,包括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和选定施工单位等;
4、报批:施工图纸经设计院盖章确认后,送至有关部门进行审批,待取得相关审批意见后,方可正式动工建设;
5、监造:工地建设期间,监理单位将对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进行全面现场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6、验收:竣工验收是房屋建成后必不可少的环节,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勘察、监理等单位联合进行检查、评定。合格后,将签署《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并出具工程结算书。
7、产权备案:所有材料提交档案馆后,可等待取证通知,届时携带好相关证件到管理部门取回权证。
农村建别墅的手续为:
1、建房户向村民小组提出申请;
2、经村民小组同意后报村委会,经村委会审查后,将申请建造住宅的成员情况,用地面积、建筑层次等张榜公布;
3、经张榜公布15天无异议后,村委会签署意见,同意申报建房户的建房申请,并报乡、镇人民政府;
4、由乡、镇人民政府安排,到实地对申请建房户的成员情况和现有的用地面积、建筑层次等进行核实;
5、经核实无误的,由镇、乡村镇规划建设国土管理所审查,作出规划意见,呈镇、乡人民政府审核;
6、经镇、乡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县(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7、建房户凭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原宅基地批准文件到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申请用地审查手续,经县(市)审核同意后,逐级签署意见,加盖印章,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退回镇、乡人民政府和建房户;
8、农村建房户取得用地批准文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与镇、乡人民政府签订的有关协议书后,即可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