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栏杆算不算阳台?
按定义算……但不合理 《住宅设计规范》中“阳台”的定义:由房屋外墙框进深(指房屋外墙结构外缘至内墙的结构长度)半数的墙体或栏板所封成的向外伸展的挑廊,应有顶盖。 “没有栏杆的阳台”显然和这个定义不符。 但现实中很多房屋的设计是这样的: 图中蓝框为阳台,无顶、有围护结构但无栏杆。这样的设施符合上述“阳台”定义中的条件吗?
我的答案是“符合”!为什么?因为该设施满足“由房屋外墙框进深半数的墙体或者栏板所封闭”“应有顶盖”这两个关键条件即可。 对于第一个条件,即使业主自行搭建出一半高度的围墙、栏板,只要其能够提供足够的承载力,并在设计时按照《住宅建筑规范》要求满足安全、耐用等有关要求,就应当说是符合《住宅建筑设计规范》中关于“阳台”定义规定的。
至于第二个条件——“应有顶盖”——在现实情况下其实往往也是满足的。除非遇到特别极端的情况,比如遭遇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建筑物整体垮塌,否则房屋一般都有屋顶,而屋顶在住宅建筑中大多也是有作用的:一是作为防水层保护房屋内部空间免受雨水侵害;二是作为保温层维持室内的温度。因此只要有屋顶,一般就可以认为是有了“顶盖”。
当然“顶盖”是对于单层房屋的概括性描述,如果涉及到多层建筑的阳台,情况就要复杂一些——此时可能还需要考虑是否设置棚架等问题。
综上,我认为没有栏杆算是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