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也算面积吗?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阳台是未封闭的阳台按其围护栏壁的水平投影面积的50%计算;封闭式阳台,也就是有门窗且全部封闭起来的阳台则按其全部面积计入套内建筑面积或公摊面积。
也就是说,国家并没有将是否封闭作为影响是否算面积的依据,而主要是看阳台是否具有建筑结构构件和功能。 比如飘窗,就是窗台高度低于常规窗户的窗台,并且部分墙体向外飘出,这种飘窗多数情况下属于可拆除的非结构构件,但也有一些情况属于具有建筑结构构件和功能的半封闭阳台(因为有些房屋在砌筑飘窗时也会将外飘飘窗墙体的底部与主体结构一起浇筑),因此需要区别对待。一般来讲,开发商在设计时会将可拆飘窗和全封闭阳台的面积都包括在内予以预售,但购房者需注意查验购房合同中有关阳台、飘窗等部位的详细约定条款。 如果您对开发商所销售的房子的户型设计及大小有疑问或存在异议,建议您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或查询备案的平面图,这样会更为准确权威些,或者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也可以。
对于开放式阳台(未封闭的阳台),如果产权证上注明了阳台(包含未封闭)面积,那就没有问题。如果没有注明,则需进一步核实此处的“空”是否是开发商故意留出来的,如果是,则需要补计面积。 对于封闭式阳台,其实质上是建筑物本身的一种形态,即阳台本身就是由阳台的墙、柱所构成的固定建筑空间,且具有建筑构造上的承重作用,应视为整栋建筑的组成部分。
当然,如果您购买的房屋阳台面积被开发商多算了,那么您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房价款或在支付房款时扣除相应面积价款并退还多收的税费。 同时还要强调一点的是,根据国家规定,凡是已作为实用空间的阳台都应计入各套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