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门头是不是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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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请自来~ 先说结论,这个围墙属于违章建筑,应当限期自行拆除。 分析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或者道路、管线等建设工程的,应当及时办理立项、用地和工程报建手续,取得相应的合法文件后,方可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本案中,建设方如果建设上述围墙,应当先取得建设用地的规划许可证以及工程规划许可证(具体可咨询当地规划部门)。但由于涉案土地系集体土地且已经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故上述许可证不再适用。但建设方仍应取得国土部门的准建批复。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条之规定: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并予以登记。 第五十六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该法虽未明确自动续期的条件,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住宅用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土地使用期满前一年申请续期,经批准同意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确定土地使用权价格,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可以得知,作为用益物的抵押权应当先经依法登记。本案中,虽然涉案房屋已办理产权证且登记权属清晰,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因属划拨地块,未经政府审批同意不得抵押。涉案房屋及土地不可分割,现国土部门已经就地上建筑物办理了他项权利证,证明土地涉及贷款抵押的情况已经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

综上,律师认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占的土地的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同时提醒相关当事人,如果遇到此种情况一定要保持冷静,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探明真实情况后再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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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许多别墅为了彰显自己“高大上”的独特品味,纷纷自建各式各样的门楼、门头,甚至还有业主在进户门外新建小门房,用以充当看护人员的休息场所。殊不知,根据我国相关物业管理法律规定,私自在进户门外建门头、门楼、门房等附属物,都属于违章建筑!

一、未经规划许可建造的建筑物是违建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只要在城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建设的,必须向城乡规划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的,不得进行建设,擅自建设将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执行:限期拆除并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将被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将被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

二、擅自在住宅底层及公共空间搭建是违建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住宅物业的住宅和非住宅的经营性用房应当分开,业主在住宅底层搭建门楼和在公共区域建造门房,已经改变住宅的共有功能,违反了相关规定,可以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甚至罚款。

三、擅自在规划外乱搭建筑物是违建

《物权法》第七条规定,业主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八十三条规定,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要求业主委员会以及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制止。私自搭建门楼、门房等附属物已侵犯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甚至相邻业主均可以进行制止并向执法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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