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和别墅的区别?
1、概念不同
(1)私人住宅,俗称“私房”,是指私人的房屋;而别墅则是区别于公共建筑的一种住宅类型。
(2)依据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我国现下的住房类别主要划分为: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各类商品房,以及公有住房中的直管公房、单位自管的公房(房改房)。 当然,在城市的某些地区,由于历史原因或地理原因,有可能出现一些独门独户、没有邻居的“孤品”,这些房屋一般也归类到商品房之中。 所以,从大的分类来看,现有的房产无非两种,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房改房”与“商品房”。 而别墅则属于一种特殊的商品房。
(3)从上述概念可以看出,“房改房”与“商品干”的最大区别在于产权归属的不同。而这一点对于“私房”和“别墅”来说也是如此。 也就是说,“私房的‘s产权属于私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别墅'的‘s’是开发商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开发的商品房,其产权归开发商所有。'”
2、性质不同
(1)“私有住房”包括按照住宅设计的各类公寓,但不适用于办公用房、厂房等其它类型房地产。“私”字当头的住房,一般只涉及居住用途的房屋,而将不以居住为目的的使用情形排除在外。
(2)“别墅”的英文original meaning一词源于拉丁语“villa”,原意指“庄园”或是“乡间住宅”。由此延伸出来的含义就是供休闲用的独立式洋房,现在泛指一切独门独院的小楼房。可以这样理解:“别墅'是一个使用价值与功能属性的综合判断词。它所涉及的不仅仅是居住,而是集居住、度假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用益物权。除“居”这一属性外,“隐”也是它的一个明显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