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共墙怎么认定?
“我家阳台是封闭的,与隔壁家的阳台只有一道墙(共墙)之隔”,就你这句话来看,你家应该是外接阳台,也就是阳台外面没那堵墙的话,那就直接算你家的了。 有这堵墙的话,那就该算邻居的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介绍如下: 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属于业主共有: (一)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 (二)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排他使用; 第三条也做了说明: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位,也可以认定为共有部分: 一、住宅楼房的底层走廊或楼梯间等空间; 二、住宅楼房的天面上部及太阳能设备等设施; 三、汽车车库; 四、为多幢房屋服务的专用厕所或其他公共设施。 以上是我对你问题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