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阳台是不是违建?
要分清是否构成违法建设,需要从违建的定义说起。 住建部《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小区内建筑物外立面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16〕759号)指出:“本通知所称建筑物外立面,是指建筑物的墙体、柱体、梁、楼板、屋顶以及门窗等具有采光功能的建筑构件和附属设施”。据此,可把建筑物的外立面大致划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外装饰,一般包括外墙装修、外墙色彩、户外广告等; 一类是外保护,主要包括防盗窗网、空调室外机罩等。
对于上述第一大类,由于涉及到相邻关系和公共安全,国家有明确的审批程序和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56条规定:“禁止在民用机场范围内修建任何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在新建、改建、扩建民用机场时,应当设置边界标志。”《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也明确规定:“对影响市容的树木、管线、牌匾、宣传品等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对超出规定范围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凡属上述第一类的违法搭建,只要没有严重影响相邻关系和公共安全,一般应予以纠正。
对于上述第二类则情形较为复杂: (一)关于防盗窗网的设置,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设计规范》的规定,住宅的窗户一般不宜设置防盗窗网。若确需设置,必须征得小区业主大会同意,并应尽可能减少对门窗采光、通风的影响,同时应符合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空调室外机的罩子,由于该设备属于公共配套设施,其设置不应影响外墙的整体美观、安全,造成楼道拥挤,不便于居民日常维护管理。
由于违章搭建一般涉及相邻权和物权,处理相对较为复杂。当市民遇到类似问题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