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挡光怎么办?
首先,在买房的时候就要确认自己的房子的采光情况如何; 如果已经买好了房子发现阳台挡光,建议向开发商进行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被处以罚款的单位,罚款全部上缴国库”、第七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建设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建筑物主体结构的施工不符合设计的图纸要求或者国家标准规范的 ” 因此,如果开发商不进行处理的话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行政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 如果开发商处理了,但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我国现行法律并无关于因采光权受到侵害而可以获得赔偿的相关规定与解释; 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赔偿损失。”及《物权法》 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建筑工程防火规范的规定。”第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污染物或者倾倒废物。 不动产权利人制定排放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可见,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只是规定了不动产权利人在行使自己权利时,不能损害他人合法的相邻权益及环境权益等公共利益,但对于因采光受影响的补偿却鲜有涉及。 故在实践中,通常以调解的方式予以解决,即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员通过与被遮挡光线房屋的使用人协商沟通,并参考周围同类房屋的市场租金来确定补偿标准,从而取得对方的谅解。一般说来,这种补偿方式比较温和且易于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