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阳台面积?
关于建筑面积和结构面积的测算,各地没有统一标准,通常由当地规划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标准或规定。 下面以广东省及深圳市为例进行说明。
根据《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规范》(GB/T17986.1-2000)的规定,建筑面积系指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测定的各层平面面积之和。 因此楼主所提的挑廊、阳台的面积是包含在建筑面积之内的。
但请注意,阳台按其结构特点可分为凹阳台、凸阳台、斜阳台、不封闭阳台等,其中只有凸阳台和半封闭阳台才属可计面积范围。具体规定如下:
(一)建筑结构中的悬挑平台,外凸外挑的阳台按其结构底边缘至外墙面的距离小于1.3米的部位应属结构面积;
(二)建筑结构中的雨篷,按其结构顶端至外墙面的垂直下面距大于1.6米的部分为建筑面积;
以下附广东省《住宅建筑设计规范》条文说明中有关建筑面积与结构面积的划分规定供参考:
1.5.14 建筑面积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窗(雨蓬)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计入。 二、有顶盖的走廊、檐廊,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建筑面积。 三、无顶盖的走廊、檐廊应按其投影面积1/2计入建筑面积。 四、层高2.2m及以上的阳台,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建筑面积;层高2.2m以下的阳台,不计算建筑面积。 五、突出墙外的门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并入建筑面积内。 六、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七、架空通廊、空中花园等应按其净高2.2m及以下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1/2计算建筑面积;2.2m以上的部分应计算入建筑面积。